網絡賭場老板獲刑5年:半年收注2000多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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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9-12-4 17:1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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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網絡賭場 半年收注2000多萬元 佛山首例網絡賭博案終審判決 16被告分獲有期徒刑1~5年不等 僅有初中文化的曾某,借著一個看似簡單的網絡賭博游戲“俄羅斯輪盤”,在南海桂城的西約和北約設下了大范圍的賭博窩點,在短短半年內便收受投注2000多萬元,自己也瞬間成了“百萬富翁”。佛山中院昨日向媒體公布了這起佛山首例網絡賭博案,曾某等16名被告分獲一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買軟件雇人管理 形成網絡賭博集團 據了解,曾某是一個只有初中文化的農民。2007年底,曾某聽說,一款叫“俄羅斯輪盤”的賭博軟件可以用來進行網絡賭博,于是在同年12月購買了“俄羅斯輪盤”賭博軟件和相關電腦設備,在南海區桂城西約村和北約村的多個士多內放置電腦,連接賭博網站后開設網絡賭場,招攬他人參與賭博,從中謀取非法利益。 為了更好管理網絡賭場,曾某招用了羅某和王某,分別為桂城西約村和北約村的主管,負責開設賭場集團的人員招聘和管理、場地租用、日常財會等具體管理事宜。同時,他還招用了被告人曾某學作為機修人員,負責報裝網絡、安裝軟件、維護電腦等技術工作。 網點遍布桂城兩村 半年收注2000余萬元 2008年6月許,羅某、王某租用了廖某、杜某等人經營的士多,在每個士多內放置一臺電腦,安裝網線后連接賭博網站,形成了遍布桂城西約和北約的網絡賭博點。同時,他們還聘請了被告人譚某等多人作為看機員,負責網絡賭博點內的電腦操作、接受參賭人員投注等具體工作。 據統計,從2008年6月至當年11月底,不到6個月的時間內,曾某的網絡賭博集團共接受投注2139萬多元,從中非法獲利178萬多元。其中,作為“老大”的曾某自然就分占了大部分非法獲利,一下子成了“百萬富翁”。羅某、王某和曾某學每月領取2000多元的工資及不定額的獎金,廖某等士多老板每月獲取400至600元不等的租金及投注總額2%。的提成,譚某等看機員則領取1200至1400元不等的工資及4%的利潤提成。 判決: 16名被告人獲刑 同年11月底,公安機關抓獲了曾某等人以及眾多賭徒,隨后,南海區人民檢察院以開設賭場罪對曾某等16人提起公訴,南海區法院今年10月12日作出一審判決,以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曾某等16人有期徒刑1~5年不等。 一審判決后,曾某、羅某等四人不服,提出上訴。近日,佛山中院依法駁回他們的上訴,維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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