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帶真假 究竟誰說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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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2-10-23 13: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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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每隔一段時間都被“翻炒”一次的“假寬帶”問題,終于開始引起國家相關部門的重視了。據CNNIC互聯(lián)網發(fā)展研究部副主任陳建功向媒體透露,工信部正在牽頭制定《寬帶速率測試方法》,將規(guī)定寬帶速率的定義、測試要求、測試方法等內容。南方日報就《“二三級寬帶運營商”的煩惱》一文后,繼續(xù)就消費者關心的“假寬帶”問題展開追蹤報道。
何為“假寬帶”?
“假寬帶”一詞,據資料顯示最早來源于獨立第三方機構DCCI(互聯(lián)網數據中心)在2011年12月份發(fā)布的《中國寬帶用戶調查》報告。該報告稱中國絕大部分互聯(lián)網用戶在使用“假寬帶”。DCCI把“假寬帶”定義為“網民使用的實際寬帶下載速率低于運營商提供的名義寬帶速率”。該報告還對寬帶的具體理論值進行了分析:“理論上1M寬帶的用戶應該享用128KB/s的速率,2M寬帶對應的應是256KB/s。但是實際調查中發(fā)現(xiàn)用戶實際使用的寬帶速率和名義速度差異極大。”
而工信部副部長尚冰今年上半年曾表示,從各國寬帶網速實測情況看,國內用戶上網的實際速率和接入速率相比,大體在50%-80%之間波動,好一點就是上網的實際速率在接入速率的80%,差一點在50%左右。
沖著廣告里高喊的寬帶速率去花錢裝寬帶,結果實際速率并沒有達到理想的效果,消費者自感受騙,“假寬帶”的呼聲也開始越演越烈。據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包括寬帶服務在內的互聯(lián)網服務等服務類投訴占投訴總量的比重繼續(xù)呈上升趨勢,由2011年同期的32.9%上升到34.5%。
“真寬帶”為何會變“假”?
電信從業(yè)者胡知揚(化名)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寬帶運營商在廣告宣傳中標識的帶寬數值其實是一個理論速率或者說是上限速率,寬帶運營商包月或者包年業(yè)務中的4M、6M,指的是運營商所能提供的最高速率。實際使用中,受到種種因素的影響,用戶的速率往往達不到。”胡先生以“高速公路”舉例,“可能高速公路的入口是4車道的,規(guī)定可以120公里的時速行駛,但是高速公路會有很多分支,如果開車的經常會在高速公路的分支去停靠,那就肯定不能保證在整段高速公路上都可以獲得4車道的通路。另外還可能因為車自己的情況、天氣的情況或者出現(xiàn)車多擁擠的情況而導致無法達到120公里的行進速度。”
CNNIC互聯(lián)網發(fā)展研究部副主任陳建功也認同“網速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tǒng)問題,現(xiàn)在很多測速方法是不科學的”。他認為接入網的速度和全程全網的上網速度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用全程全網的測量速度要求運營商。因為接入網的帶寬,運營商是可控的,而在全程全網中,很多的環(huán)節(jié)是不受運營商控制的,因而它沒有辦法就全程全網給用戶作出承諾。
“就目前的情況而言,國內主要的電信運營商都是大型企業(yè),并不會說刻意的去進行虛假宣傳,如今所謂的‘假寬帶’的議論,更多的是因為互聯(lián)網現(xiàn)今的技術現(xiàn)狀而導致的,而其實類型的問題全世界都存在,之所以在國內‘反響’比較大,主要還是由于在國內寬帶費用占用戶收入比例較高所造成的。”胡知揚補充說道。“運營商端給出的是‘真寬帶’,但是到了用戶端,則變成了‘假寬帶’,運營商無奈,消費者也氣憤,這個責任最后還是要留給國家的相關部門來界定了。”
運營商寬帶協(xié)議含糊其辭
延伸閱讀
既然消費者花錢去裝“真寬帶”,但是到家了就變成了“假寬帶”,在現(xiàn)階段消費者有沒有權利通過法律渠道去進行“維權”呢?據法律界人士向記者表示,消費者是否有維權的可能,主要還是看和運營商簽署的用戶協(xié)議的內容如何界定寬帶的速率問題。
記者為此專門走訪了多家寬帶運營商的營業(yè)廳,了解協(xié)議內對寬帶速率方面的定義,但是記者發(fā)現(xiàn)大多數的運營商寬帶協(xié)議中對速率的說明含糊其辭,而以中國電信為例,其和用戶簽署的寬帶協(xié)議中僅有一條備注與寬帶速率有關,該備注指出“協(xié)議中的寬帶速率所指的用戶接入網絡的速率,會受到服務器、網絡等的影響”。
廣東電信工作人員向南方日報記者解釋,接入網絡的速率是指電信最高可以提供協(xié)議中速率,但是用戶能不能接收到使用到和用戶自身也有關系,該電信工作人員認為用戶的電腦硬件、路由器接入用戶的數量都會影響寬帶速率。同時他也指出,這些影響是有限的,用戶體驗到的速率雖然會受影響,但是不可能出現(xiàn)辦理4M寬帶實際上卻是2M的情況。而上網高峰期速度明顯變卡變慢,他認為這種情況會出現(xiàn)在一些寬帶商在有限端口接入過量用戶的區(qū)域。
律師說“法”:消費者如何維權?
針對在“假寬帶”的爭論中,消費者是否可以借助法律的武器來進行維權的問題,記者就此采訪了中國互聯(lián)網協(xié)會政策與資源委員會專家成員于國富律師和中國網絡法律網首席法律顧問趙占領律師。
于國富:運營商應盡告知義務
家庭和個人接入寬帶是一種消費行為,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應當具備其宣傳的功能和質量,否則就是對消費者的欺詐。
對于廠商來講,詳細提供其服務的質量和特點是尊重消費者知情權的表現(xiàn)。U盤廠商曾遭遇的問題可以為寬帶運營商提供借鑒。由于用戶懷疑U盤容量和其標示容量不符,U盤廠商作出聲明告知消費者由于U盤容量的算法和其他因素影響,因此U盤的真實容量和標示的容量會有差距,這種公開聲明也避免了廠商自身落入虛假宣傳和欺詐的指控。
寬帶領域內也存在這種情況,帶寬不是每時每刻都能達到的。所以這種備注的形式是值得提倡的,體現(xiàn)了對消費者知情權的尊重。但這類備注聲明的粗線條還值得商榷。因為服務信息公開的充分性也是衡量尊重用戶知情權的標準。寬帶運行上不能簡單地講“我提供4M寬帶,但是有可能達不到”,寬帶最低會低到哪里,要具體注意哪些問題才能發(fā)揮最高的效能,運營商都需要告知消費者,否則運營商就是對用戶的不負責任。
如果除去科學的計量問題,運營商提供的寬帶與用戶實際使用的寬帶相差甚遠,用戶可以要求運營商解決問題達到標準,或者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趙占領:網速差距過大可要求退款
協(xié)議備注的目的是為了免責,這個備注使得關于網速的條款變得更有彈性。雖然有協(xié)議中的網速存在彈性,但是這個彈性區(qū)間必須限定在合理的范圍之內,合同需要約定出大致范圍,規(guī)定出浮動區(qū)間。如果用戶體驗的真實網速和協(xié)議相差過大,雖然條款的備注可以進行免責,但此時的合同條款已相當于一個霸王條款。 如果消費者在現(xiàn)實生活中遇到實際網速和協(xié)議中運營商保證的網速差距過大問題,消費者可以選擇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運營商在合同期內提高網速或按比例退還費用。
雖然工信部正在牽頭制定相關測速的標準,但是截至目前,國家沒有相關行政管理的規(guī)定寬帶速度問題,所以很難對寬帶運營商的行為進行行政監(jiān)管。但是這并不影響消費者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合同法》進行民事維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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