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案 蘋果被判賠74.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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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3-4-24 10: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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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原告磨鐵數盟公司、麥家、于卓起訴蘋果公司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三起案件做出一審判決,判令蘋果公司承擔侵權責任,向原告賠償人民幣總計74.7萬元。 原告起訴稱,其享有《明朝那些事兒》系列叢書、《風語》、《風聲》、《暗算》、《解密》、《掛職干部》等作品的著作權。被告美國蘋果公司經營的應用程序商店(App Store)在線銷售并未經原告許可,為iPhone、iPad用戶下載原告享有著作權的涉案作品,獲取經濟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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